用户协议

1、用户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EHS法在此特别提醒您,在您使用EHS法服务前请确实仔细阅读本协议(未成年人审阅时应得到法定监护人的陪同),如果您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及/或将来随时修改、补充的条款有异议,您可选择不使用EHS法服务;当您点选同意键或定制、使用、接受EHS法服务时即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条款,同意接受本用户条款的所有规范包括接受EHS法对用户条款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并愿受其拘束。
  这些条款可由EHS法随时更新,且毋须另行通知。用户条款一旦发生变更, EHS法将在网页上公布修改内容。修改后的服务一旦在网页上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用户条款。您可随时登陆EHS法网站查阅最新版用户条款。用户如果不同意修改后的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可以主动取消已经获得的理财信息服务;如果用户继续选择享用则视为用户已经完全接受本协议及其修改。

2、服务简介
  EHS法提供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法规清单和合规性评估服务。
  EHS法有权规定并修改使用本服务的一般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决定保留用户信息及内容信息或其他上载内容的时间、限制本服务一个帐号可上载、保存文章等内容的数量等措施。如EHS法未能储存或删除本服务的内容或其他讯息,EHS法不负担任何责任。同时EHS法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通知用户的权利。EHS法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增强或强化目前服务的任何新功能,包括新产品,均无条件地适用本用户条款。

3、用户使用规则
3.1 用户个人资料真实性
  用户保证自己在使用本服务时用户身份的真实性和正确性及完整性,如果资料发生变化,用户应及时更改,EHS法不能也不会对您的资料不真实、不准确,或您的资料未能及时更新,或因您丢失了身份号码和密码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若用户提供任何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的资料,并为EHS法所确知;或者EHS法有合理理由怀疑前述资料为错误、不实、过时或不完整,EHS法有权暂停或终止用户的帐号,并拒绝现在或将来使用本服务的全部或一部分。
3.2 用户帐号、密码
  用户应保持密码及帐号的机密安全。您应对任何人利用您的密码及帐号所进行的活动负完全的责任,EHS法无法对非法或未经您授权使用您帐号及密码的行为作出甄别,因此EHS法不承担任何责任。
  禁止用户转让或继受、售卖其帐号、密码。如果EHS法发现使用者并非帐号初始注册人,EHS法有权回收该帐号而无需向该帐户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3.3 服务用途
  除非与EHS法另签协议,用户同意本服务仅供个人非商业性质的使用。用户承诺不经EHS法书面同意,不得利用本服务进行广告、销售、商业展示等商业性用途。
3.4 EHS法信息服务使用规则
  3.4.1 用户不得利用本服务或在EHS法网页上信息、复制、上传、存储、传播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任何妨碍社会治安或反动、暴力、凶杀、虚假、恐怖、骚扰、侮辱、诽谤、恐吓、淫秽色情或教唆犯罪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3.4.2 用户必须保证,您理财信息网页的行为并未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益。否则,将由您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用户不得将任何内部资料、机密资料、涉及他人隐私资料或侵犯任何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专属权利之内容加以理财信息、上载、公开、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3.4.3 用户不得利用本服务进行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不得针对本服务、与本服务连接的服务器或网络制造干扰、混乱,或违反连接本服务的网络的任何要求、程序、政策或规则,否则EHS法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有权将其提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3.4.4 EHS法有权对用户信息的网页、添加的文字等内容进行审核,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之有关规定的网页、文字,EHS法有权立即将其删除或屏蔽,且不需要对用户另行通知。
  3.4.5 EHS法有权在收到第三方投诉后对用户信息内容中涉嫌错误、侵权或违法的网页或链接予以删除或屏蔽,且不需要另行通知。
  3.4.6 用户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号)》、《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等有关国家法律和法规、实施办法。在任何情况下,如用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用户条款,EHS法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如导致EHS法遭受任何损害或遭受任何来自第三方的纠纷、诉讼、索赔要求等,用户须向EHS法赔偿相应的损失,用户应当对其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用户条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负全部法律责任。
3.5 接受系统邮件、消息 
    如果用户使用EHS法的服务,即表示用户愿意接受EHS法服务发出的相关邮件或EHS法系统消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促销等广告信息)。因此而有可能造成的用户骚扰,EHS法公司不负担任何责任。
3.6 公开信息内容的许可  
  用户同意EHS法搜索您公开信息的网页内容,并将搜索结果展示给其他用户,其他用户也有权浏览您公开信息的网页内容。
3.7 关于链接  
  本服务可能会提供与其他国际互联网网站或资源进行链接。对于前述网站或资源是否可以利用,EHS法不予担保。因使用或依赖上述网站或资源所生的损失或损害,EHS法也不负担任何责任。

4、服务风险及免费声明
  4.1 用户完全理解并同意,本服务涉及到互联网及移动通讯等服务,可能会受到各个环节不稳定因素的影响。因此服务存在因上述不可抗力、计算机病毒或黑客攻击、系统不稳定、用户所在位置、用户关机、GSM网络、互联网络、通信线路原因等造成的服务中断或不能满足用户要求的风险。使用本服务的用户须承担以上风险,EHS法对服务之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不作担保,对因此导致用户不能发送和接受阅读消息、或传递错误,个人设定之时效、未予储存或其他问题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不可抗力或非EHS法过错原因导致的用户数据损失、丢失或服务停止,EHS法将不承担任何责任。EHS法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
  4.2 EHS法郑重提请您注意,任何经由本服务,上载、张贴、发送的网页、文字、照片、图形、视讯、信息、用户的登记资料或其他资料(以下简称“内容”),无论系公开还是私下传送,均由内容提供者承担责任。EHS法无法控制经由本服务传送之内容,也无法对用户的使用行为进行全面控制,因此不保证内容的合法性、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或品质;您已预知使用本服务时,可能会接触到令人不快、不适当或令人厌恶之内容,并同意将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所有风险,而不依赖于EHS法。但在任何情况下,EHS法有权依法停止传输任何前述内容并采取相应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暂停用户使用本服务的全部或部分,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机关报告。但EHS法有权(但无义务)依其自行之考量,拒绝和删除可经由本服务提供之违反本条款的或其他引起EHS法或其他用户反感的任何内容。
  4.3 用户完全理解并同意,若第三方在您不知情或未经您同意的前提下,将您的网页链接地址接至EHS法,EHS法均不对任何人承担任何责任。
  4.4 用户完全理解并同意,通过本服务收到广告信息,进而与广告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往来,或参与促销活动,包含相关商品或服务之付款及交付,以及达成的其他任何相关条款、条件、保证或声明,完全为您与广告商之间之行为。除有关法律有明文规定要求EHS法承担责任以外,您因前述任何交易或前述广告商而遭受的任何性质的损失或损害,EHS法均不予负责。
  4.5 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EHS法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服务而无需通知该用户:
    4.5.1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4.5.2 用户违反本用户条款的规定
    4.5.3 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
    4.5.4 用户注册后长期闲置不用的帐号;

    4.5.5 EHS法发现用户信息反动、淫秽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网页内容;

           4.5.6 涉嫌恶意攻击和不正当下载等行为;

    4.5.7 其他EHS法认为是符合整体服务需求的特殊情形。

5、用户隐私保护   
  保护用户个人隐私是EHS法的一项基本政策。所以,除非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在有关国家机关查询时、遵守EHS法产品的特定程序、为维护EHS法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第三人提出权利主张或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的,EHS法不会公开、编辑或透露用户的注册资料及保存在本服务中的非公开内容。
  EHS法会竭尽全力保护用户的信息,但EHS法不能确信或保证任何个人信息的安全性,用户须自己承担风险。

6、内容、标识的所有权  
  内容包括EHS法网站的文字、软件、声音、图片等及在邮件信息、广告中的全部内容。标识包括“EHS法”及相关图形标识,所有这些内容、标识均受版权、商标和专利等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能在EHS法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