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N-苯乙基-4-哌啶酮、 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溴素、1-苯基-1-丙酮5种物质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公告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
法规分类 国家规范性文件
适用地区 全国
适用领域 化学品安全
发布(修订)日期 2017-12-22
生效日期 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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